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7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闽南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闽南师委[2015]92号)等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审计处将对赵丽霞同志担任文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处工作予以监督。需反映有关情况者,请与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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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