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审计处成立于2019年12月,现有处长1名,专职审计人员4人(含处长),是学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财务审计科和工程审计科。
审计处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审计理念,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评价、建议的作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参与学校有关审计方针、政策的谋划和部署工作,起草和修改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协助与促进学校业务活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与完善。
3.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学校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施审计监督。
4.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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